关于调整防台风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
目前,“巴威”中心已远离我市,对我市影响减弱,根据《丽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》《丽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》,经会商研判,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月12日16时同时调整防台风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至Ⅲ级。各地各部门要持续督促责任人员规范履职,对地质灾害的滞后性保持高度警惕,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、城乡危旧房、临水临崖道路、山区在建工地等高风险区域的巡查管控。加强转移人员避灾安置管理,各地在应急响应结束前,转移人员不得返回。请各地各部门继续按照预案规定职责持续做好防御各项工作。
来源:丽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、丽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记者 樊文滔 编辑 徐刘杰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 监制 赵刚 俞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