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防台风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至Ⅱ级的通知
根据台风影响情况和《丽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》《丽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》规定,经会商研判,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月12日12时同时调整防台风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至Ⅱ级。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强值班值守,加强山洪、危旧房、临山临崖路段、旅游景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排查,特别要关注强降雨区的地质灾害风险,落实落细管控措施。同时做好转移人员安全管理,继续落实“三不回”要求,防止擅自返回,确保安全。
来源:丽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、丽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 监制 赵刚 俞键